(太平17日讯)涉嫌在峇都古劳大街纵火烧手机店,并导致一名店员死亡的巫裔青年,今日在法庭被控于谋杀罪名,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控状指出,被告慕扎米尔莫哈末(24岁)于今年5月23日,凌晨1时59分在峇都古劳大街致死华裔青年黄志强(26岁,译音),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被告今早遭警方押往太平推事庭面控后,推事莫哈末法祖尔则宣布将案件择日8月19日过堂,以等待此案的化学及死者解剖报告出炉。
根据案情,死者黄志强所任职的手机店在案发时遭人蓄意纵火,死者在被烧伤后从店内逃出,但因病况恶化,由太平医院转送怡保苏丹后端姑拜浓医院接受治疗,最终在6月3日,凌晨5时不治。
据了解,警方已针对此案逮捕了3名嫌犯,惟其中2名嫌犯将转为污点证人。
另一方面,被告今早也面对一项拥毒控罪,控状指他在今年5月26日,上午10时20分于峇都古劳甘榜迪迪卡赛礼堂后方的一间住家,贩卖29.40克的海洛英,抵触了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2)条文。一旦罪成,唯一刑罚同样是死刑。
基于此案的化学报告也还未出炉,推事莫哈末法祖尔也宣布案展8月19日过堂,而被告也不允保释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