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17日讯)雇请印裔情侣清洗待租房屋,善心华妇反遭杀害一案,2名被告今日双双被太平高庭判于死刑。
这起在2016年发生,轰动一时的谋杀案是经过4年的冗长审讯后,高庭法官慕尼安迪今日宣判两名被告的罪名成立,唯一的刑罚为死刑。
此案的首被告为来自太平保阁亚三孝忠园的卡嘉迪(34岁,业余清洁女工),次被告则是慕鲁甘(38岁,技工),来自双溪大年。
根据控状,两名嫌犯是在2016年6月27日,下午4时于太平新板金城园的一间房屋内进行有意图的谋杀,导致49岁的黄宝珍死亡,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唯一刑罚是死刑。
慕尼安迪在下判前表示,根据闭路电视的记录画面显示,两名被告曾与死者同时步入屋内,但离开时却不见死者,而且被告离开前,也将死者住宅内的财物搬走。
他引述警方调查内容,指2名被告还将死者捆绑在双层排屋的楼上,并封住死者的囗部,造成受害者死亡。过后,死者的丈夫及孩子回家,直至前往住家对面待租的房屋寻找时,才惊见亲人遇害。
他也说,警方过后在双溪大年一间2名被告同住的房屋内逮,起获死者失窃的的财物,并将2名被告逮捕。
基于主控官莫哈末阿鲁法兹副检察司提出有力的证据,因此慕尼安迪宣判两名被告罪名成立,而谋杀控罪的唯一刑罚则是死刑。
尽管首被告及次被告的律师分别向法官求情,包括2名被告各有3名及5名子女需要养育,依然无法改变判决。
此外,首被告卡嘉迪在闻判后,当下于被告栏内失声痛哭,次被告慕鲁甘虽然未有哭出声,但也多次拭擦眼泪。
此案死者华妇黄宝珍来自太平新板,为当地热衷于慈善公益活动的人士,她是在2016年6月27日,雇请2名印裔情侣清洗住家对面的空屋,准备出租予房客时,不幸遇害。
警方在案发后展开雷霆追缉行动,于同年7月11日晚约9时,在吉打双溪大年阿曼再也的一间出租屋内,逮捕两名案发时,协助女受害者清洗空屋及维修水管的男女嫌犯,并在7月25日将2名嫌犯控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