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古毛9日讯 )开车冲入斋戒月市集的四轮驱动车司机,周二被带上新古毛地庭加控醉酒驾驶罪名时不认罪,法官准许被告缴付8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案件将在7月1日过堂。
现年32岁被告江明汉(译音)被控于上月22日傍晚6时30分,醉酒驾驶并撞上另一辆四轮驱动车,导致28岁司机哈莉娜及42岁乘客尤莎妮受伤,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醉酒驾驶导致他人受伤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少过3年或不超过10年监禁刑罚、罚款不少过8000令吉或不超过2万令吉。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此案副检察司阿末祖海尼以案情严重,要求法官将保释金额设在8000令吉。
另外,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阿瓦则向法官努鲁玛蒂雅求情,指被告日前刚缴付一笔2万令吉保释金,恳求法官把保释金额调低至1000令吉,并将此案与日前被控企图谋杀的案件安排在同一天审理,以减轻其当事人的开销。
法官最终批准被告缴付8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案件将在7月1日过堂。
这起案件于5月22日下午,于雪州乌雪武吉圣陶沙一个斋戒月市集发生。现年32岁嫌犯因受酒精影响,开车冲入斋戒月市集撞伤5人,期间也撞毁两辆轿车、两辆摩哆及两个售卖食物的档口,他在事后遭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