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9日讯)巫裔男子以获得房屋计划合约为诱饵,骗取投资者100万令吉投资金后,更开出一张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给予对方,今日被警方援引欺骗条文提控上庭时不认罪,获准以2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根据首项控状,现年62岁被告莫鑫被控于2017年6月19日,在沙登史里肯邦安街场英达花园大港路(Jalan Dagang)SB 4/1的建筑公司,欺骗 投资者已取得K1MMM的房屋发展合约,收取对方2张个别50万令吉的支票,作为合约的抵押金。
第二项控状,被告于今年3月1日,在首邦市兴业银行,骗取现年57岁建筑公司总监莫哈末尤索的信任,让受害者相信相信判决书中提及的一张志期2018年 11月30日,价值100万令吉的还款支票被汇入吉隆坡高庭是真实性,并诱骗受害者将总值100万令吉的退回支票(cek tendang)存入自身的公司户头。
上述两项罪行皆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欺骗)条文 ,一旦罪成将面对最低1年,最高10年的监禁兼鞭笞,或另加罚款。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法官决定让被告以2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案件将在7月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