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醉酒华裔司机撞死送餐员案,死者遗孀今日到警局投报,要求警方及总检察署重新检视事件,转以谋杀条文调查案件!
死者莫哈末再立的遗孀扎拉娃蒂(47岁),是在今日晚间6时许,于一名亲友及两名代表律师的陪同下,到隆市金马警区进行投报。
她在此后召开记者会指出,已逝世的丈夫无法复生,而自己希望能讨回公道,且并不愿再看见类似不幸事件事件,发生在他人身上。
“生活需要继续,而伤痛的感觉亦需要时间来痊愈。我本期望能与丈夫一同活到80多岁,但如今他却因车祸离世。”
此外,其中一名代表律师沙米尔在受询时透露,在发生于关丹的一宗类似案件中,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对事件展开调查,而非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即醉酒驾驶条文。
“我们希望警方能同样援引谋杀条文调查此案。在事件中,嫌犯肇祸后非但没停下,还拖行死者摩哆逾两公里,期间更朝公众比‘赞’手势,而这与谋杀无异。”
现年44岁的死者于昨日凌晨1时30分,甫派送完由其妻子所售卖的食物,在返回国际山庄住家期间,途经马哈美鲁大道时,遭一名醉驾的华裔男子驾驶日产Grand Livina轿车从后猛撞,以致摩哆撞向大道左侧路肩。前者因头部重创毙命现场,而其所乘骑的摩哆亦被肇祸轿车推行逾两公里。
嫌犯被捕后在同天早上于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醉酒驾驶)条文下面控,此后获推事批准以6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并择定此案于7月1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