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日讯)一对经营餐饮店的夫妻,以招揽厨师为名,迫使前来应征的5名越南籍女子,包括一名未成年女生从事卖淫活动,两人今日在爱极乐地庭聆听两项控状后,皆否认有罪,法官允许两人各以2万令吉保释,案件择定下月7日过堂。
两名被告分别是49岁的本地男子杨佑兴,以及其39岁越南籍妻子黎氏金英(人名皆译音) 。
首项控状指出,两名被告是在今年5月12日晚上9时40分,于南城花园美华园公寓单位,涉嫌贩卖4名年龄介于23岁至34岁的越南籍受害者,进行卖淫活动。
两人因而触犯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12条文,并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面对不超过15年的监禁和罚款。
次项控状指出,被告们在上述日期、时间、地点,贩卖一名年仅17岁的越南籍女生从事卖淫活动,抵触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14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3年不超过20年和罚款。
主控官英丹丽雅娜副检查司表示,基于案件中的女被告是外国人,加上被告们曾有前科,因此建议法官不批准保外候审。
被告代表律师安德鲁则以两名被告拥有家庭和照料孩子为由,恳请法庭给予保释。
第三地庭法官诺玛依斯迈最终批准被告们各以2万令吉保释,同时越南籍女被告必须交出护照予法庭保管,两人每个月也需向邻近的警局报到,案件择定今年7月7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