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日讯)3名槟州法律局官员涉嫌索贿,今日被反贪委会押往法庭申请延扣,各被法庭批准以6天及3天延扣助查。
据了解,3名嫌犯被指涉嫌向一名民众索取50万令吉贿金,并已收下10万令吉,以作为将该民众举报的商业案捡控上法庭的“交易金”。
3名嫌犯是昨日先后被捕,其中42岁嫌犯昨午在槟城某间酒店被扣,而昨晚10时许再有两名各29岁和52岁男子被扣留助查。
3名嫌犯今早被押往亚罗士打法庭,以申请延长扣留。首名嫌犯(42岁)获准被延扣6天、第二名嫌犯(29岁)及第三名嫌犯(52岁)则获准被延扣3天助查。
此案是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索取或接受贪污)下展开调查。
根据此条文,罪成者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及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