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15名男女因于行动管制令期间,聚集在公寓开趴,而于今日在吉隆坡推事庭面控。其中一人俯首认罪,另14人否认罪名。
法官允许14人,以每人7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并择定案件于6月11日过堂。
15名被告年龄介于12至43岁,包括4名15岁至17岁的少女和一名年仅12岁的女童。
一名15岁少年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俯首认罪;另14人则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15名被告于本月21日,聚集在半山芭地区一间公寓单位开趴,违反行动管制令,抵触2020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疫区内措施)第6(1)条文,也可在相同法令第11条例下定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由于法庭需等待福利局道德报告出炉,案件展延至6月11日下判。
主控官万阿末哈奇米副检察司向法官建议,以各别5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14名被告。惟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律师向法庭求情,指出14名被告中有者尚未成年,要求降低保释金额。
推事诺法拉哈茵允许其余14名被告以7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择定案件于6月11日过堂。
另一方面,66人包括巴基斯坦籍、印尼籍、孟加拉籍和缅甸籍等外籍人士,因无合理出门理由,如购买日用品、交钱给友人或去银行取钱,也于今日被带上吉隆坡推事庭面控。
控状指出,年龄介于17至40岁的66名被告,于4月16至26日期间,分别在武吉免登、文良港、金马、旺沙玛朱和蕉赖地区,违反行动管制令。
其中58人认罪,分别被判监禁3至7天及罚款700至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者,则被判监禁两至3星期。
其余8人否认罪行,法官择定案件于6月11日至25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