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宝10日讯)2名印裔青年无视行动管制令,还擅自移走路障阻碍物,今早被押往金宝推事庭面控,2人俯首认罪,各被罚款45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7个月监禁取代。
被告分别是巴迪班(21岁)及鲁本(19岁),他们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186(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条文,妨碍公务员在行管令期间设立路障,一旦罪成,可判罚款最高一万令吉、或最高2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被告对控状认罪后,推事判被告每人各罚款如上。
金宝警区主任哈斯仑警监透过发文告表示,金宝县议会执法组是4月7日下午约5时40分,在金宝聚龙花园及玫瑰花园展开巡逻时,发现2名青年移走路障。
他续说,当时,2人共乘一辆摩哆,执法人员较后见状,成功截停嫌犯,并交警方处理。
他说,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86(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条文调查,并在今日将嫌犯押往法庭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