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0日讯)行动管制令期间不管好自己而聚赌,14名印裔男子今早被带上芙蓉法庭面控时,否认罪行,12人获准以3000担保外出,另2人因未成年,而获准以2000令吉担保外出,案展6月1日再度过堂。
14名被告共面对2项控状,首个控状被控于被今年4月8日,凌晨1时30分在文丁彩虹花园一个住家单位前聚赌,因而抵触1953年非法公开赌博法令第6(1)条文。
次项控状被控于与上述同一日期、时间及地点,抵触2020(传染病)防范与控制条例第6(1)条文。
年龄介于17岁至24岁的14名被告,他们今早被带上芙蓉推事庭时,向推事拉希玛否认罪行。
由于当中2人为17岁未成年,因此拉希玛获准他们2人以2000令吉担保外出,而其馀的12人,则以3000令吉担保外出。
此案主控官为诺哈菲扎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