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8日讯)2名在行管令期间失去收入,需钓鱼果腹的华裔装修工友,今日获义务律师协助向太平高庭提出上诉,高庭法官在考量两人的处境后,将原本3个月的监禁刑罚,改判为3个月的社区服务。
两名华青分别为陈志伟(45岁)及钟宝华(56岁),他们是在4月2日因行管令失去收入,为了充饥而外出钓鱼的情况下,遭警方逮捕及援引2020年传染病控制与防范条规(疫区举措)进行提控。
随后,他们在上周五(3日)于江沙法庭面控时,俯首认罪并求情指是因为身无分文才出外垂钓后,而推事也酌情判予两人各罚款1000令吉。
然而,两人因一时间无法筹得1000令吉的罚款,最终选择以监禁3个月取代;结果两人的遭遇,获得一名义务律师巴拉柯南同情,决定协助两人向高庭上诉。
尽管太平高庭法官慕纳利今日下判前强调,政府实施行动管制令是为了保护人民,以免感染新冠肺炎病毒,所有人都必须遵守,但依然考量及两名被告的处境,于是宣判将两人的3个月监禁,改以3个月的社区服务。
有关社区服务为每日4小时,并在行管令解除后,由江沙假释局安排,同时两人也必须在每周一,前往和丰警局报到。
值得一提的是,因两名被告皆不谙国语,法庭当时也没有华裔通译员,巴拉柯南于是建议由在场的华裔记者协助翻译,并获得法官批准以粤语向两名被告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