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0日讯)新山区今日共有47名男女因违反行动管制令及妨碍警员执法,被押往新山推事庭提控,当中包括一名谎称打兼职工的送餐员。
上述被告被判罚款500令吉和监禁10天,其中一名被告因不断质问警方而被判处监禁20天及罚款500令吉。
47名被告年龄介于20岁至65岁,他们被控于行动管制期间四处游荡,以及妨碍警员执法,触犯2020年(传染病)防范与控制条例第3(1)条文及刑事法典第186条文而被捕。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上述被告分别在斯里阿南警区、依斯干达公主城警区、新山北警区及新山南警区接受调查。
所有被告今日上午则被带往新山推事庭面控。其中两名被告面对妨碍警员执法的控状,向承审推事祖希尔米表示不认罪,馀者俯首认罪。此案主控官为蔡颖娴副检查司。
所有被告皆无代表律师,被判处罚款500令吉和监禁10天,监禁时间从被捕日期算起。若被告无法偿还500令吉的罚款,则以监禁2个月取代。
其中一名被告是任职Foodpanda送餐员的印裔男子莫汉达斯(22岁),他被控本月25日,晚上11时30分,在游乐场四处游荡,并向警方谎称自己打兼职工而被捕。
另一名被告莫哈末阿里(27岁)则是在警方问话时,不断质问警方为何不让他回到工作地点,被判处监禁20天及罚款500令吉。
所有被告将被送往居銮监狱服刑,直至刑期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