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20日讯) 涉及收贿6918令吉的国小学校长,今日被控上金马伦地庭面对3项提控时否认罪行,获准以5000令吉担保外出,案展4月6日再度过堂。
被告沙伦阿尤米尤索夫(53岁),是金马伦丹那拉打国小校长,被告共面对3项控状,首项控状指被告身为一位校长,却收取再纳莫哈末通过马来亚银行汇入的6918令吉贿赂金。
次项控状,被控收贿以作为批准供应商能够成功通过招标,取得学校食物供应商资格。
第3项控状,被告被控介于2018年8月16日至12月17日期间,马来亚银行户头拥有来历不明的款项。
上述控状皆属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尚未聘请任何代表律师的被告,向金马伦地庭法官莫哈末哥扎里否认罪行,并指本身需要负担妻子及一名尚在求学的儿子的生活费,因此希望能够获得减低保释金。
无论如何,被告最终获准以5000令吉担保外出。此案主控官为西蒂沙拉再娜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