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7日讯)印尼妇女走私超过1000只鹊鸲及喜鹊,最终面对坐牢18个月的命运
被控上庭后认罪,被判罚款11万5600令吉,但由于她没有能力缴付这笔罚款,结果只能以坐牢18个月取代。
被告是在本月24日在哥打三马拉汉地方法庭,对两项走私鸟类案件表示认罪。
砂拉越森林机构今天在一篇文告中表示,该名39岁的印尼妇女,于本月6日在打必禄走私这批稀有鸟类,而面对2项控状。
首项控状指出,被告在《1998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37(2)(b)条文下,被罚款1万令吉或监禁6个月。次项控状下,被罚款10万5600令吉或监禁12个月。
法官阿菲达阿都拉曼在嫌犯表示认罪后,做出上述判决。该两宗案件的主控官为副公共检察官希沙慕汀罗斯兰。
根据砂拉越森林机构的消息,嫌犯于本月6日,在打必禄地区马印边境的一条老鼠路涉及上述案件而被大马普通行动队第11营队员扣留。
总共1060只鹊鸲及喜鹊被普通行动队扣留,并在较后被送往马当野生动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