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9日讯) 继在莎阿南被控6项收贿和3项洗黑钱控状后,吉隆坡市政局公共交通及工程组前高级副主任(公共)沙布丁沙烈今日在怡保被控3项洗黑钱控状,并利用所涉及的27万6400令吉款项购买牛只。
58岁的沙布丁今早被押往怡保第三反贪污法庭面控,不过他否认有罪,法官英迪拉允准被告以1万6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外保释,案件择定2月28日过堂。
根据第一项控状,沙布丁被控于去年4月5日至29日,在中霹雳斯里依斯干达一间银行,通过5项支票,将10万8000令吉汇入一家农业公司的银行户头,以便购买40头牛。
在第二项控状下,他被控于去年4月1日至20日,在金宝一个重组村,与莫哈末尤索夫进行5次现金交易,以便利用14万7400令吉购买51头牛,而有关现金是从洗黑钱活动得来的款项。
第三项控状指他去年4月10日至5月6日,在中霹雳兰波加南的一个甘榜,以2万1000令吉现金,与阿都拉曼进行2次现金交易,以便购买18头牛。
在上述所有控状下,沙布丁被控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涉嫌非法活动收益交易)。
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判处最高15年监禁和罚款不少过非法活动收益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