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3日讯)马六甲教育信托基金(TAPEM)前行政助理被控在任职期间,2年内挪用逾240万令吉的学生奖励金公款,今日突然改口认罪,承认146项失信罪,被判监禁4年及鞭笞146下。
被告每项控状被判监禁4年及鞭1下,刑期从下判日开始计算,146控状同期执行。这也意味被告仅需监禁4年及鞭笞146下。若非刑罚同期执行,被告则将面对监禁584年及鞭笞146下。
31岁的被告莫哈末哈纳菲今年8月被控时并不认罪,今日聆听由两名翻译官读完的146项控状时,却向法官拿督莫哈末纳西尔改口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于2017年1月23日至2018年12月22日,身为马六甲教育信托基金的行政助理,在该局利用职权挪用准备发放予甲州学校的奖励金公款,总款项为240万4000令吉。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08(失信)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不少过一年,不超过14年、罚款及鞭笞。
根据银行146次的转账记录,数额最低为6000令吉,最高达5万6000令吉,款项被汇入被告、被告母亲和被告友人的银行户头内。据了解,这些款项原本是要充作州内77所学校的学生奖励金。
此案由来自大马反贪会的副检察司依万沙、尼哈斯礼尼哈欣及诺莎基拉主控。
依万沙指出,被告共面对146控状,2年内挪用逾240万令吉的公款,其中2017年11月份就有13个转账记录,总额达25万5000令吉。接下来23个月都继续挪用公款,希望法庭给予被告严惩。
被告共有3名代表律师则分别是阿末哈菲兹、肯尼卡沙及依米鲁赛夫丁。
依米鲁赛夫丁指出,被告在6名兄弟姐妹当中排行老二,未婚且没有工作,必须负担父母及仍在求学的弟妹的费用。
他表示,被告首次犯罪,目前已经觉悟,审讯期间也无法入眠,而被告改口认罪也节省了审讯时间,希望法庭能够减轻刑罚。
莫哈末纳西尔聆听双方陈词后,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