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13日讯)一名已退休的前边境缉私组指挥官沙希丹拉丁被控在2014年接连3次收取1500令吉合共4500令吉的贿金,今日在亚罗士打地庭俯首认罪,3项控状遭判罚款2万4000令吉。
地庭法官慕达再尼下判时说,在公共利益重于私人利益的因素下,地庭对已退休的64岁被告作出判决,即每项控状各罚款8000令吉,合共2万4000令吉。如果无法缴交罚款,则每项控状坐牢6个月取代。
被告沙希丹,犯案期间是黑木山边境缉私组指挥官,警阶为助理警监,而黑木山缉私组现已易名为边境安全执法机构(AKSEM)。
他所面对的3项控状,分别在2014年9月24日、10月23日及11月28日,一连3次在巴东德腊向一名叫末占里的巫裔油库业者收取1500令吉的贿金,合共4500令吉。
被告起初是在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7项条文被控,惟总检察署最终援引刑事法典第165条文提控被告,即公务人员不得接受贵重礼物或礼品,若罪成可被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修改控状后,被告在地庭俯首认罪。
被告在向法官求情时说,本身有多重疾病,包括高血压,同时有两名妻子及14名孩子待养。
他每个月领取大约3500令吉的退休金过活。
此案主控官为陈秀萍副检察司,被告的辩护律师为依斯占。
沙希丹较后前往缴付罚款后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