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1日讯) 砂拉越人的砂拉越组织(S4S)7名成员于晚宴活动上,拒绝在演奏国歌时站立,而在抵触国歌法令下被控,案件将于明年2月10日至12日审讯。
每名被告获淮以1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担保下保外候审。
6男1女被告是于10月11日被提控上庭,惟他们皆不认罪,案件今天进行案件管理程序。
7名被告,包括S4S发言人梁绍栋、官大强、黄锡进、张安鲁、陈各昌、贝萍萍和彭彦斌,年龄介于37岁至64岁。被告辩护律师为李增泉,此案副检察司是诺法兹玲。
控状指7名被告2019年9月27日傍晚7时15分,在万福路一带的某酒店内,在公众场合不尊重国歌。
他们被指抵触1968年国歌法令第8(3)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因此被判处罚款不超过100令吉﹐或监禁1个月的刑罚。
此案件也是我国首宗因为播放国歌时没有起立而抵触国歌法令﹐而遭到提控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