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加末10日讯)释照亮法师被指控猥亵佛学班少年案今日续审,昔加末妙音净宗学会秘书陈顺友供证时指出,被告向受害学生声称,按摩及口交是有一种治疗,有助于帮阳具变长。
陈顺友(52岁)也是昔加末太子城国中老师,他在主控官苏莉亚娜副检察司的引导下,说出受害学生向他投诉的过程。
陈顺友指出,第二案件的受害学生是今年1月5日致电告诉他此事,该名学生连同另两名受害学生隔日上门到昔加末妙音净宗学会的会议厅与他见面。
“我问受害学生,与我见面的目的。他说,他不确定,被告对他作出的行为正常与否。他也向我叙述被被告猥亵的过程,即是口交及按摩。”
陈氏续指出,第二案件的受害学生则告诉他,被告声称按摩及口交是一种有益健康的治疗,可以帮助阳具变长。
他说,该名学生告诉他,受害的学生不止他一人,当天见面的另两名学生也是受害者。不同的是,第二案件的受害学生的案件是发生在今年1月5日,其他同学的案件则已发生许久。
“我听了学生的叙述后,觉得事态严重,于是致电向昔加末佛理研修会主席徐光莲求助。”
陈顺友及4名受害学生相约今年1月10日下午会见徐光莲,他把学生告诉他的事,一五一十转叙予徐氏,双方随后讨论,并由徐氏致电咨询马佛总,最后他们通过即时通讯应用程式Whatsapp向马佛总传送短讯,也要求受害学生回家向各自父母报告此事。
陈顺友透露,之后受害学生的父母都来找他寻求意见,他向家长表示,他是外人,只能协助,最后的决定权是在家长。
也是昔加末妙音净宗学会教育组主任的陈顺友强调,所有与他会面的受害学生,都不是他学校的学生,他与第二案件的受害者,是在两场青少年生活营及佛学活动相识。
被告声称猥亵行为是一种治疗
主控官询问供证的陈顺友,受害学生向他投诉的时候,是抱著怎样心态?陈氏回应,他感觉到受害学生当时是不知道被告的做法正确与否,因为他们很信任被告,况且被告声称此举是一种治疗。
提及第二案件受害者的行为,陈顺友说,此名受害者曾受到老师监视,因为曾在生活营偷偷吸烟。
他说,令他感到惊讶的是,受害者第二年再参加生活营时,已改变许多,不再吸烟,而且有领袖风范。
审理此案法官拉西达将此案订于本月24日续审,届时受害少年将会出庭供证。今日出席的辩护律师是黄永康及王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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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曾国宝(法名为释照亮法师)共面对3项控状,皆为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及鞭笞。
根据第一项控状,被告被控于2018年3月初,下午3时,在昔加末慈光亭猥亵一名15岁少年,抵触上述条文。
第二项控状,被告被控于2019年1月5日,上午10时左右,在昔加末慈光亭猥亵一名少年,抵触上述条文。
第三项控状,被告被控于2017年8月4日,上午9时许,在昔加末慈光亭猥亵15岁少年。被告也被指在同年8月18日,上午9时许,在同样地点猥亵同一名少年,抵触上述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