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8日讯) 马六甲教育信托基金(TAPEM)前行政助理被控在任职期间,2年内挪用逾240万令吉的学生奖励金公款,并汇入3个不同的银行户头,今早面对146项失信罪时不认罪,获准由一名担保人以25万令吉保外候审,案订于10月2日过堂。
31岁的被告莫哈末哈纳菲今早被反贪会官员带往马六甲爱极乐法庭时,用黑色夹克遮脸。第一地庭分别由2名翻译官以35分钟,才把146项控状一一念完。
根据控状,被告于2017年1月23日至2018年12月22日,身为马六甲教育信托基金的行政助理,在该局利用职权挪用准备发放予甲州学校的奖励金公款,总款项为240万4000令吉。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08(失信)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不少过一年,不超过14年、罚款及鞭笞。
根据银行146次的转账记录,数额最低为6000令吉,最高达5万6000令吉,款项被汇入被告、被告母亲和被告友人的银行户头内。据了解,这些款项原本是要充作州内77所学校的学生奖励金。
被告在法官拿督莫哈末纳西尔面前否认有罪。此案由来自大马反贪会的副检察司依万沙和尼哈斯礼尼哈欣主控。
依万沙建议法官不允许被告保释,因为被告身为公务员,却失信百万令吉,且被告目前已没工作,担心被告会借机逃跑。若允准被告保释,则建议每条罪状以50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
他所提出的附加条件,包括需没收被告的护照、要求被告每月到反贪会报到,直到案件结束。
被告共有3名代表律师则分别是阿末哈菲兹、肯尼卡沙及依米鲁赛夫丁。律师团指被告在6名兄弟姐妹当中排行老二,虽然未婚,但父母没有工作,被告需承担仍在求学的弟妹的学费。
律师团求情道,被告目前在一间甘榜的杂货店工作,月入1000令吉。同时,律师团也保证被告会给予配合,确保出席每一次的审讯,要求法官减低保释金。
莫哈末纳西尔最终允许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25万令吉保外候审,同时需要每月到反贪会报到,案件展至上述日期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