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车祸纠纷致死案,警方证实将在周四援引谋杀条文,将41岁的嫌犯提控上庭!
雪州刑事调查主任法兹尔助理总监向媒体指出,警方将在明早9时许,将嫌犯押往加影法庭面控。
他透露,警方是根据总检察署的指示,援引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提控嫌犯。
这起由车祸引发的死亡事件,是于本月10日下午1时40分,在隆芙大道第239公里,靠近万宜新镇处发生。
两名分别29岁巫裔及41岁华裔司机,在车祸后发生争执,前者因不忿而持棒球棒敲打后者轿车车头,惟期间后者误踩油门撞上前者,令其伤重不治。
全国副警察总长拿督斯里玛兹兰,亦通过文告方式澄清这起意外事故是源自于车祸纠纷,并不涉及种族问题,促外界勿胡乱揣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