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1日讯)中廉价屋并非以中廉价屋的价格出售,发展商通过装修配套及购买停车位的方式抬高屋价,购屋者被迫买下比原价7万2500令吉更贵的中廉价屋!
槟城消费者协会投诉组主任拉文德今日在8名购屋者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揭露某发展商将定价为7万2500令吉的中廉价屋单位,以12万至18万9000令吉的价格出售。
他说,该会接获5至6宗投诉个案,皆是购买位于丹绒武雅的中廉价屋单位的购屋者,他们等了许久,终于申请到中廉价屋,在与发展商接洽时,才发现必须买下装修配套及停车位,其价格也贵了一倍。
“州政府说过,停车位和装修可自由选择,如果购屋者不需要或负担不来,可以不买。但事实不是这样,如果不接受装修配套,发展商就不卖房屋。”
停车位要价3万 合约未列明
他指出,该会致信给有关发展商,要求以13万令吉作为一个单位售出的细分价格。根据发展商提供的细分价格表,一个停车位要价3万令吉,但房屋买卖合约根本没有提到这个。
拉文德表示,根据房屋局,所有的中廉价屋单位,不管在哪层楼,价格一律为7万2500令吉。他在今年初跟掌管房屋事务的槟州行政议员佳日星会面时,已确认过此事。
“这些投诉案例的房屋单位,所在楼层每升高一层,发展商就多收1000令吉;另外角头间要多收8000令吉,但面积及结构和其他单位完全一样。”
他认为,如果州政府认真要为低收入群提供房屋,除了给已登记的申请者发信通知可买这些房屋外,也必须确保获准的购屋者真正以所定的价格买到房屋,不受发展商强迫在签署买卖合约时,还要另签装修配套的合约。
他建议,州政府往后可安排发展商及购屋者在光大的房屋局签署房屋买卖合约,确保购屋者是以指定的7万2500令吉买下中廉价屋。若购屋者要接受装修配套或购买停车位,则可之后再另签合约。
“这样就可保证发展商不能强迫购屋者接受价格过高的装修配套,和以此作为签署房屋买卖合约的条件。”
每层楼多加1千 越高越贵
原价7万2500令吉的中廉价屋,一对夫妇却花了超过一倍的价格,即18万2000令吉,买下有关单位,后来才警觉每名购屋者都以不一样的价格购买同样的房屋。
巫裔夫妻莫哈末赛夫(33岁、电梯技术员)及诺哈兹拉(34岁、家庭主妇)表示,他们原本跟发展商要求购买19楼的单位,并同意以每层楼多加1000令吉的价格付费,以及接受装修配套和购买停车位。
不过,在签署买卖合约时,发展商却告知如今只剩下6楼的单位。
“我们房屋买卖合约的价格是18万2000令吉,也不知为何会那么贵,买卖合约也没有列出细分价格表。既然拿不到之前要求的楼层,理应减掉有关费用,但是发展商不愿退款,还安抚我们将来可以卖掉这个单位。”
诺哈兹拉感到非常无奈,她是要住在这里,而不是把它卖掉。由于对方称目前的单位所剩无几,他们申请中廉价屋也等了12年,只好签下合约。
她和家人入住该处后,发现其他购屋者都是以不一样的价格买下这些单位。最令她感到气愤的是,居住19楼的购屋者,其屋价竟然比他们的还便宜。
“人家的楼层是越高越贵,我们住在低层,反而更贵!”
入住1年后漏水龟裂
艾斯科尔(40岁、电召车司机)说,他居住在7楼单位,属于角头间,没有任何装修,屋价是13万令吉,入住一年后,已出现漏水及龟裂情况。据他了解,有一名购屋者不接受装修配套及停车位,其单位售价是10万令吉。
曾瑞清(37岁、残疾人士)表示,她是以17万4000令吉购买7楼的单位,包含装修配套及停车位,但发展商并没有应其要求,将厕所修改成方便轮椅出入的尺寸,所谓的装修只是更换马桶、油漆及铺地砖。
根据现场购屋者的说法,发展商没有安排他们进行抽签,买卖合约也没有列出细分价格表,自槟消协接获他们的投诉后,发展商才应该会要求提供有关的细分价格表。
据了解,每当购屋者出现犹豫时,发展商就会祭出一招“这是最后一个单位”,让购屋者担心如果不买,下次就没机会了。
槟城消费者协会投诉组主任拉文德指出,槟州房屋局于2010年已在一封回函中,承认曾接过多宗中廉价屋被发展商贵卖的投诉,即通过装修配套及停车位抬高屋价,但该局却没有权力采取任何行动,只是要求投诉者到房屋及地方政府部的执法部门查询。
他曾向房屋部及行政议员佳日星反映此事,所得到的回应却是,这是发展商及购屋者之间的问题,一切都是根据双方当时签署的房屋买卖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