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16日讯)执业律师涉嫌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非法放贷。今日被带上巴生法庭面控。
根据控状,育有4名孩子的被告M.巴尼尔沙万(48岁)被指在没有合法执照下进行金钱买卖,并借贷一笔为数619万3160令吉的金额给一名50岁的男子。
被告被指控于2014年5月15日至2015年11月6日,在加埔镇市中心一带,进行上述犯罪行为。
因此,被告是在抵触1951年商业借贷法令第5(2)条文而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刑罚监禁5年,或最高罚款1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副检控官陈美琴(译音)原本向法庭建议被告保释金至少30万令吉,同时被告必须交出护照,并且每个月定期到临近的警局报备。
被告代表律师K娜迪雅则抗议保释金太高,并指数额等同一笔惩罚性的罚款。她说,基于被告育有4名孩子,妻子是一名家庭主妇,恳请法官允准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她解释,其客户也是一名执业律师。
最终,法官拉扎里最后允准被告以10万令吉作为保释,附加一名担保人,以及护照必须交由法院保管作为条件,并择定在9月4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