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12日讯)66岁歌唱比赛男评审今日被控非礼另一名女评审时否认罪名,获推事阿兹哈允许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8月13日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林国辉于6月2日下午5时50分,在广场的歌唱比赛使用暴力意图非礼一名38岁女评审的胸部,触犯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
在此罪名下,一旦罪成可判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项刑罚兼施。
此案主控官是阿菲克希查米。被告在庭上否认罪名后,由代表律师章建丰代为求情,后者指被告积极配合警方调查,也没潜逃。
被告林国辉今日身穿深蓝色上衣、浅蓝色裤和包鞋,并由数名亲友陪同到大山脚法庭。
当被庭警押往拘留室等候保释时,被告一脸微笑,从容面对媒体镜头,还要求媒体把他“拍得美一点”,接著说“看拍了英俊不英俊”、“笑笑”、“拍多一点”,之后笑著进去拘留室。
被告被押往柜台时,也笑著表示:“我没有罪,我不怕”,并向警员表示:“让他们拍吧!”
被告在完成保外手续后,与亲友一起离开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