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1日讯) 闹得沸沸扬扬的家暴风波,并未在男事主选择自首后告一段落,反而因为男事主被扣留前留下一句“要她死!”,让女事主心生惶恐,深怕男事主获保释后,会伤害她一家人。
冯姓女事主表示,即便该案件男事主已主动投案自首,而她也已获得人身保护令,然而她仍深感不安,因为男事主在此前,曾口头威胁“要她死!”,她深怕男事主在获得保释后,会找她和她家人进行报复。
她说,婚前虽早已了解他个性冲动,然而当初还是被他的追求方式打动,过后男事主却不曾把自己视为发妻,还经历过3次家暴,第一次始于2016年8月份。
她说,男事主在生活上,带给她的骚扰和折磨,比家暴还更痛苦,百般折磨下她要求离婚不下十次不果,便在今年5月主动单方面提出离婚。
她强调自己非“红杏出墙”,而是提出离婚协议后,方结交现任新男友。
“我跟他谈过条件,只要我交到男友,孩子就得交还给他,大家好聚好散。”
她说,他分明答应了,后来却又说,孩子跟著妈妈较好,还办转校硬把孩子交到她手上,主要就是要让她有著孩子的牵绊,无法追寻另一段幸福。
冯女士是于今日上午,在自己的住处召开记者会时,如是表示。
她也说,从没要求过对方的钱,但求抚养孩子方面够用就好,结果对方仍主动汇款给她,表示帮补律师费,后来又再反口指,绝对不会分担律师费,究竟汇款作何用途,她自己也搞不清楚。
她说,有收过的钱定当承认,包括两笔男事主过去答应每月给予的3000令吉,及一笔照顾孩子的1000令吉相关费用,共计7000令吉。
她坦言,该事件已让她身心俱疲,只愿能顺利办妥离婚,早日让事情告一段落,不再相互纠缠,因为事件本身让她不能再好好工作。
她说,目前在接受中医推拿,伤势好了许多,至于过渡期后,也会安排孩子接见辅导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