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在捷运站电梯殴打妇女的印裔男子,今日在吉隆坡法庭被判坐牢18年及鞭笞5下。
印裔男子G迪纳达亚兰(26岁,冷气维修员)被控于2月14日,早上6时45分,在吉隆坡蕉赖珍珠花园捷运站的电梯内,抢劫及致伤银行经理李美珊(48岁,音译),抢走受害者的身份证、驾照、2张银行卡、2张信用卡及400令吉的现金,因此抵触刑事法典394条文。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最高20年及鞭笞。
此案的主控官为诺莉雅娜,被告则没有聘请辩护律师。地庭法官马尤达利在宣判时认同,主控官成功证明被告犯下罪行,被告则无法挑起合理怀疑,因此判罚被告有罪。
法官也说,被告的刑期将从被捕当天即2月18日开始算起。
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捷运站电梯殴打妇女案件”,从只有54秒的闭路电视画面中,可见印裔男子尾随48岁华裔女受害者步入电梯内,进入电梯时还抬头看了一眼闭路电视。
岂知电梯门甫关上,印裔男子便向女受害者猛挥拳头,一拳把受害者打倒在地上后,再抢夺其手提包,逃之夭夭,凶狠程度引起社会哗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