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巫统最高理事拿督洛曼等4人涉嫌伤害马大学生案,吉隆坡推事庭择定6月8日开审。
副检察司伊兹妮娜哈宁告知推事庭,有数份文件因仍在调查而未准备就绪后,本案推事阿凡迪陈择定上述日期审讯此案。
阿凡迪陈说,今天检方已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A条文,呈交8份文件予辩护小组,但检方需在另一天,呈交此案另一份文件。
洛曼与另外3人,包括华玲国会议员拿督阿都阿兹的胞弟慕达利夫拉欣、巫统班底谷办公室书记沙蒙、律师楼送信员诺扎基法,涉嫌在3月22日伤害一名马大学生黄彦铬,结果在28日被控上庭,并面对两项伤人控状,惟否认有罪。
上述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并可与相同法典第149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1年或罚款最多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洛曼也在同样地点、日期、时间,撕烂黄彦铬所拥有的纳吉小丑肖象纸板,被控破坏他人财物,抵触《刑事法典》第426条文。此条文下,罪成者将被判坐牢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慕达利夫拉欣被指于当天下午3时45分,在同一地点蓄意伤害网路媒体实习生茜蒂玛丽燕(25岁)右手拇指,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惟他不认罪。
洛曼代表律师是罗建德兰,慕达利夫拉欣代表律师是阿兹鲁,沙蒙和诺扎基法代表律师则是拿督利查哈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