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8日讯) 喝了饮用水机的水后,就可有各式各样的疗效,包括提高含氧量、增加免疫力及抗氧化、增加PH值?
槟州卫生局官员说,这些言过其实的宣传字眼已违规,若开罚单则将遭罚款3500令吉。
槟州卫生局今日在5个县属同步取缔没有执照的饮用水机,查封48架水机。每架饮用水机价格介于4000至7000令吉,保守估计该局查封了23万400令吉的水机。
槟州卫生局食品安全及执法组官员瓦兹说,若业者6个月内依然未申请执照,那么该局将上庭申请庭令销毁这些水机。
他是今日率领50名执法官员,联合8名威省市政局及3名槟州供水机构官员,在槟城5个县属展开执法行动。由于这些饮用水机时常迁移不同的地方,因此,卫生局无法掌握槟州所有饮用水机的数据。
他说,从2015年开始卫生部经有指示取缔饮用水机,随后则展延1年,好让业者有充裕的时间向卫生局申请执照,该局甚至在策略性地点张贴横幅发出通告。
“随著宽限期已过,执法官员对此展开取缔行动,所有没有执照的饮用水机将被查封,并将再给予业者6个月期限向当局申请执照,否则将会申请庭令销毁这些水机。”
他说,一般上水机衍生的问题包括饮用水机的门没有关闭,导致老鼠或昆虫可轻易进入渠道内、其次则是水机内有凹凸不平的地区积水,若超过一周没有清理或将让蚊虫有滋生的温床。
此外,一些水机阐明各种各样的功效,如喝了这些碱性水、氢水、丌(数学符号)水等提供各式各样的疗效,包括提高含氧量、增加免疫力及抗氧化、增加PH值等,这些言过其实的宣传字眼已违规,若开罚单则将遭罚款3500令吉。
“各类保健品并无法列明功效,只有经过检验的药物才可列明功效。”
他说,该局是根据1985年食品条例第360C(4)采取行动,并援引1983年食品法令第4(1)(f)非法营业而遭查封。若任何人擅自解开被查封的封条则触犯食品法令第4(12)条文,若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年、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