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4日讯)一名因谋杀罪而被判死刑的囚犯,二度被控在监狱藏毒,不过被告辩护律师成功挑起监狱毒品来源的疑点,为被告罗斯兰胡先脱罪,惟被告依然被押回监狱服刑。
被告罗斯兰胡先(52岁、鱼贩)是于2010年被控谋杀而被判死刑。2016年4月1日,被告在槟城法庭被控于2016年3月8日清晨3时许在监狱牢房内拥有9.25克海洛英,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在39B条文下被控,法官判处被告无罪释放,案件于2018年7月24日结案。
随即,主控官再于2018年9月18日在北海法庭,援引危险毒品法令第39A(2)条文提控被告,历经半年的审讯,案件终在今日结案。
辩护律师西门穆拉里以四大要点挑起疑点,即被告是一名死囚,在监狱服役,毒品藏在厕所而控方无法证明毒品属于被告、也无法证明为何监狱内出现的毒品来源,再加上案件存有许多的疑点都无法厘清,因此法官诺哈雅蒂判决被告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