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德申2日讯)现年14岁9个月的巫裔女子离家出走后,到波德申会见只相识2个月的24岁巫裔“干哥哥”,随后被带往酒店发生性关系,因受害者未成年,因此波德申警方援引强奸案调查此案。
女受害者在返回仁保住家,家人在得知有关事件后,立即向仁保警方作出投报。于周三(27日)晚上10时30分在接获投报后,波德申警方立即展开逮捕行动,将巫裔嫌犯逮捕,并于周四申请延扣协助调查,获准延扣6天,至到本月5日为止。
现年24岁的嫌犯,是一名学校保安人员,他与受害者甫认识2个月,并且被受害者认为“干哥哥”。
波德申警区主任阿迪山表示,根据初步调查,受害者是于2月20日晚上7时离家出走后,前往会见甫认识2个月的“干哥哥”,原前往波德申走走散心,讵料却被嫌犯带往波德申直落甘望一间酒店,期间共发生了2次性关系。
他说,他们两人在隔天退房,嫌犯随后把受害者带往自己的住家,并且留宿了2天。
“嫌犯家人在得知受害者是一名离家出走的少女后,得知其家人也已针对离家一事向仁保警方作出报案,因此立即将受害者送返住家。”
阿迪山表示,受害者是在向家人透露了数天行踪,且告知与嫌犯发生性关系后,基于仍属未成年少女,因此女方家人立即向警方作出投报。
他指出,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376条文(强奸案)对案件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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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18日
涉抢劫强奸女学院生 工厂员工不认罪保外
(北海18日讯)31岁巫裔男子涉嫌在华人义山抢劫及强奸一名女学院生,今日面对两项提控,被告不认罪,获准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案展3月18日过堂。
被告阿诺赛夫是一名工厂合约员工及兼职电召车司机,第一控状指他于2018年2月8日下午4时,在双溪里武华人坟场内强奸一名21岁女子,抵触刑事法典376条文,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20年另加鞭笞。
第二控状指他在同样的时间及地点,抢劫并致伤受害者,触犯刑事法典394条文,若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20年,并可另加罚款和鞭笞。
来自吉打的被告今日被警方押往北海法庭面控,即使双手被反铐,他仍用其中一只手拉起衣领遮脸。
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主控官卡玛丽查没有建议任何的保释金数额,被告向法官求情,指他还需要资助妻子,而且仅有每月1500令吉的微薄薪金,因此要求法官允准低额保释。
法官诺哈利查最后谕令被告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同时不允准被告与受害者接触,将此案展延至3月1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