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前国家跳水队教练性侵女队员一案,被告黄强表示,他不曾在训练跳水运动员期间对他们使用暴力,只是在模拟比赛时,输者需接受“被打屁股”惩罚。
此案今日进入自辩阶段,地庭法官诺拉杜拉询问,跳水教练对运动员的严格程度时,被告黄强表示,这取决于每名运动员在世界级的排名和分数,当中也不包括暴力行为。
他解释,所谓的严格,是教练会针对运动员的跳水动作,进行1至10分的评分,而他们会要求运动员拿到满分。
“我会召集旗下4至5名的运动员进行一场模拟比赛,若没有达到目标或输了,输者会被其他队员‘打屁股’作为惩罚。”
较早时,黄强在证人栏内自辩时指出,自己在2007年至2017年期间,在大马国家跳水队中担任助理教练,工作范畴包括协助和观察选手们进行体能训练等。
他强调, 虽然自己在训练过程中对旗下跳水队员的要求十分严格,但目的是要确保他们达到成就, 但从未致伤或羞辱过他们。他否认,其中一名控方证人,即跳水队员曾因遭他致伤而报警。
他表示,自己是用一套专业方式训练选手,并会和其他教练交流和商讨,创造更多训练方式。
他透露,原本在他旗下训练的队员共有9人,后来随著新教练的加入,一些队员交由新教练负责训练,因此后期在他旗下训练的跳水队员减至4人。
询及他是否曾经向队员表明自己有权力决定队员的去留,黄强对此表示不认同,声称只有大马游泳总会(ASUM)和国家体育理事会才有权力决定。
杨祝梁:不清楚两人有否特殊关系
大马国家跳水队前总教练杨祝梁表示,他并不知道本案被告黄强和受害者是否有特殊关系,或是否曾经单独外出。
杨祝梁作为此案的辩方证人,今日在庭上接受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希山的盘问时说,自己对此并不知情。
他证实,自己在案发当天确实曾指示黄强与受害者一同搬5张椅子给其他在场观看跳水训练的教练。
他表示,在两人回到泳池时,他们的表情无异样,看起来很平静。
此外,杨祝梁指出,教练们对运动员的严格程度,不至于致伤他们。
他说,一旦发现教练们在训练跳水运动员期间出现问题,他将出面解决,因此过去不曾发生过教练致伤运动员的事件。
“我会保证他们的安全。”
他表示,此前,黄强不曾与跳水队运动员或选手起争执或致伤他们,只是会开普通的玩笑。
询及跳水队教练对运动员的训练是否很严格,杨祝梁认为,虽然他们对运动员的要求很高,但本身对运动员的要求更高。
较早时,黄强自辩时指出,本身早在1994年就已认识杨祝梁,因两人是师徒关系。
他表示,自己从2007年起担任跳水教练,直到2017年,虽然杨祝梁担任大马国家跳水队总教练只是9年,但两人实际上已认识25年。
他进一步说,自己是在1994年,成为杨祝梁的徒弟,当时的他年仅12岁。
询及两人的关系是否要好,黄强对此表示认同,同时也强调两人是师徒关系。
此案订于明早9时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