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宜7日讯)经修正的1967年关税局法令和1976年国产税法令,自今年1月2日生效后,两名巴基斯坦人因售卖或持有价值152令吉的非法香烟,今天被判罚款10万令吉,为两项修正法令生效后,首宗罪成的案件。
关税局总监拿督斯里苏博玛廉表示,两名拥有或售卖价值152令吉(涉及1010令吉4仙税务)非法香烟的巴基斯坦人,今天带上吉兰丹哥打峇鲁推事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最低罚款额10万令吉。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12个月取代。
他说,为打击走私和逃税烟酒活动,当局修订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35条文(收藏或拥有未经关税局批准的烟酒),加重此法令的判刑,即罚款额最低10万令吉,或监禁最少6个月至最高5年。
他披露,除了这宗案件,槟城也有一名被告抵触相同法令被控,被告要求审讯。
他表示,本周内将会有另6宗案件面控,预料本月会有50宗因售卖未经关税局批准烟酒的案件被带上法庭审理。
“关税局不再允许发出罚单,而是直接将案件带上法庭,最低罚款为10万令吉,或最低监禁6个月和最高监禁5年。”
新法打击走私烟酒
苏博玛廉今日在司法和法律训练机构(ILKAP)召开的记者会上表示,此前,在这项法令下,犯法者只会被判罚款1000令吉和监禁1天,起不了威慑作用;如今随著刑罚的加重,相信能打击走私烟酒活动。
此外,苏博玛廉指出,正如财政部长林冠英公布2019年财案时所言,关税局预计可征收额外10亿令吉香烟税收。
“我劝告商家不要售卖未经关税局批准的烟酒,只售卖已征税的烟酒,因为不值得。就算只是售卖1包香烟,也会被判罚款10万令吉。”
他说,商家也不能再找借口说自己不知情。出席者包括关税局副总监拿督帕迪、情报和执法组主任拉克比、助理总监阿斯玛和第一高级助理总监苏比安。
同时,苏博玛廉表示,当局会在近期内派发印有勿售卖非法烟酒的海报予商家,并张贴在特定店面,以进行宣导。
“正如我刚才所说, 不值得,就算只是售卖一包或一瓶未经关税局所批准的烟酒,最低罚款为10万令吉。”
他指出,当局已发出警告信予所有烟酒进口商和制造商,以便这些公司能够将这些警告信交给零售商,让这些商家知晓售卖未经关税局批准的烟酒的后果。
关税局设单位查内鬼
大马皇家关税局总监拿督斯里苏博玛廉坦言,当局确实存在贪污滥权的问题,尤其该局在全国共有超过1万4000名官员,是相当庞大的机构,因此当局已成立特别内部调查单位,调查和对付关税局的“内鬼”。
他今日在司法和法律训练机构(ILKAP)召开记者会时表示,当局成立了由2 7 名官员组成的单位,以监督和加强关税局的廉正,以及打击贪污滥权。
“他们会专注调查涉及非法集团的案件,即获得关税局官员的‘协助’(走私烟酒)。”
他说,根据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37条文,赋权关税局官员采取行动,调查任何涉嫌在值勤时贿赂和收贿的官员。
“在已修订的第137条文下,一旦罪成,该名官员可被判最高监禁5年,或最高罚款5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相信,透过这个单位的成立,能够化关税局的廉正,减少国家税收的流失,增加国家收益。
他补充,目前这27名官员正在接受训练,当局也有一个由反贪会领导的廉正单位,会训练这些官员。“他们赋权调查所有关税局官员,不论任何阶级,并且直接向关税局总监汇报,无需经过各局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