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都鲁24日讯)狼继父自2010年起多次性侵未满18岁的继女,导致后者3度怀孕。被告在认罪后,遭地庭法官判处监禁48年兼鞭打80下。
育有3名年龄5至8岁孩子的被告,今年11月21日时向法官承认4项于2013年、2014年、2016年及2017年期间发生的性侵指控,因此被判处每项控状监禁12年,以及鞭打10下,刑期自被捕日即2017年12月29日生效,同时分开执行。
39岁的伊班族被告,其38岁妻子与第一任丈夫离婚后,便带著当时才9岁的受害者与被告同住。原以为迎来的会是美满的生活,不料却是受害者梦魇的开始。
于2010年至2014年期间,受害者多次遭被告性侵,并二度怀孕,其母亲及祖母使用传统药油,让孩子生下后夭折,并对胎儿进行“祭祀”仪式。
2016年,受害者第3次怀孕时,是由被告亲自送往医院生产。然而,被告不肯放过受害者,在受害者生产过后,每个月带她到医院打避孕针。
直到2017年12月29日下午4时30分,受害者2名叔叔到访后,才揭发受害者悲惨生活。
当时,被告表示本身非常后悔,也恳求法官能同时执行所有的刑罚。
受害者3次怀孕
惟主控官却认为法庭应给予重判,以向公众传达一个讯息,即法庭不能容忍此类事件的发生。同时,受害者3次怀孕,但其中2婴儿死亡,再加上长年受到继父犹如性奴的折磨,令她心理受到伤害。
法官指出,虽然被告认罪,但根据案情显示,被告不但得到受害者家人的帮助,且在她首次怀孕时,非但不怜悯,甚至在她生产后,还继续逞兽行。
于本月20日,被告在4项指控下认罪,而被判处每项控状监禁12年,刑期与今年11月21日的判决同时执行,同时每项控状亦判处鞭打10下。
被告所面对的指控是在刑事法典376(3)条文下成立,刑罚是监禁不少过8年及不超过30年,可加鞭笞不少过10下。
其中2项指控为于2010年1月至12月,被告分别在丹绒基都隆路及敦胡仙翁路,性侵当时10岁的继女。此外,被告也在相同时间,于丹绒基都隆路,当著现年38岁妻子的面前性侵继女。
此外,于2017年12月25日凌晨3时,被告在苏埃尼亚某长屋中性侵17岁继女,抵触刑事法典376(3)条文。控状与2017年性侵儿童犯罪法令16条文同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