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0日讯) 日落洞女雇主被控虐待柬埔寨女佣案,受害者今日在槟城地庭接受2万令吉赔偿金,被告获判无罪释放。
被告曾丽莉(43岁)被控于2016年7月至2017年2月25日期间,在日落洞一间屋子,以铁条严重致伤柬埔寨女佣安聂,触犯刑事法典第326条文(严重蓄意致伤他人)。一旦罪成,可面对20年徒刑和罚款或鞭笞。
较后,在副检察司法拉艾米的要求下,已将控状改为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
身为此案受害者的柬埔寨女佣安娜,今日在庭上同意在刑事程序法典第260(1)条文下,接受被告给予2万令吉现金的赔偿。
被告辩护律师鲁班古玛要求法官玛兹迪,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260(5)条文释放被告,获得玛兹迪准许及宣判被告在此案件上无罪释放。
此外,副检察司法拉艾米也要求法庭发出特别通行证,让受害者安聂可以回国。
被告的另一名代表律师为陈舜莹。
被告在早前也涉及虐死印尼女佣案,并承认严重致伤女佣,于今年11月14日在槟城高庭被判处坐牢6年,刑期获从被捕日算起,同时谕令必须给死者家属10万令吉赔偿。
新闻背景:
38岁印尼女佣茱拜达于2017年2月25日,在日落洞双层排屋的雇主住家楼梯滑倒受伤,雇主将女佣送往槟城医院治疗,女佣最终在医院去世。
根据法医解剖后发现,女佣身上有许多可疑伤痕,警方过后将雇主夫妇逮捕协助调查。
警方也在调查中发现,还有另一名柬埔寨女佣安聂也被虐打至严重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