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One City Development公司员工的代表律师哈聂夫澄清,警方在斯里马哈马里安曼兴都庙骚乱事情中逮捕的3名公司员工中,并没执业律师。
他也强调,本身与其同僚拉菲克(Rafique Rashid Ali),并不是聘雇暴徒的律师。
他说,3名被捕的One City Development公司员工中,其中一人虽然拥有律师资格,但他已经没有执业。
“根据律师与顾客保密特权, 我无法公布公司雇员的身份。但为了避免误会,我可以证实,3人中有1人拥有法律资格,但已不再是执业律师,而是为那公司工作。”
哈聂夫是本案其中两名员工的代表律师,另一名员工的代表律师则是拉菲克。
哈聂夫在面子书发文告说:“迄今为止, 此案没有涉及两名律师, 只有一名所谓的‘律师’,而这‘律师’不再是执业律师。”
哈聂夫也澄清,他与拉菲克就不是雇佣暴徒的律师,如果有人散播不实资讯,必定采取法律行动追究到底。
哈聂夫称, 他们是在骚乱发生之后,才接受One City Development公司委托,成为被捕员工的律师。
他说, 骚乱是在周一凌晨发生,而他本身是在同一天晚上7时30分左右,才接受One City Development公司委托。
他补充,在其建议下,One City Development公司之后再委托拉菲克,出任另一员工的律师。
内政部长丹斯里昨日慕尤丁称,警方调查显示,发展商律师支付15万令吉予50名男子,以拆除兴都庙,进而酿成第一晚冲突。
之后,从晚上开始,社交媒体流传哈聂夫与拉菲克的照片,宣称两人就是以15万令吉雇佣暴徒拆庙的律师。
哈聂夫肯定慕尤丁的声明,因为整件事是一起涉及发展商与兴都庙管理单位的法律争端,而不是种族课题。
不过, 他认为, 慕尤丁针对发展商律师的说法不准确。虽然当局有责任向公众公布调查进展,但不应公布太多细节,否则影响调查或任何单位的安全。
他表示,他与拉菲克遭遇不实指控,就是最好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