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 因涉嫌教唆长子阿末朱凯利收取新币20万元(约62万7000令吉)贿金,而被控贪污罪名的前乡村及区域发展部秘书长拿督莫哈末阿里夫父子,今日被判入狱,并罚款高达1260万令吉。
61岁的莫哈末阿里夫与长子阿末朱凯利今日在地庭双双被判罪成,其中莫哈末阿里夫被判坐牢3年及罚款300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或以3年监禁取代。
36岁的阿末朱凯利则被判坐牢5年及罚款960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或以10年监禁取代。
地庭法官阿祖拉今日在宣判时表示,此案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两名被告涉罪。“辩方无法给予诚实的解释,因此无法在控方案件中提出疑点。”
“同时,作为辩方证人的阿末朱凯利妻子,所给予的口供也不具说服力。”
莫哈末阿里夫两父子是在去年2月21日被控上法庭,莫哈末阿里夫是被控教唆儿子阿末朱凯利,在2016年8月23日于吉隆坡Royal Lake Club,向Wazlina私人有限公司董事莫哈末沙菲安收贿新币20万令吉(约62万7000令吉),以将一项位于山打根价值5750万令吉电供工程,颁发给Eramaz私人有限公司。
两父子因而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B)条文,并可在同样法令24条文下被判刑。在这项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罚款不少过所涉及款项的5倍或一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阿末朱凯利当天也在莎阿南地庭被控3项贪污控罪,第一项控状指他向一名承包商莫哈末沙菲安索贿120万令吉或该工程总价值的2%,以协助Eramaz私人有限公司获得位于山打根价值60万令吉的电供计划的酬劳。被告于2016年3月17日傍晚5时至晚上9时,在梳邦再也帝盛君豪酒店向当事人索贿。
另两项控状指他涉及向一名男子祖法迪拉个别受贿6万令吉和5万令吉,以帮助HH国际工程私人有限公司,获得承包总值达329万令吉休闲广场3阶段工程及登嘉楼肯逸湖相关工程。他是在2016年9月18日上午约8时至下午2时,以及同年9月做出上述行为。
他因而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B)条文,并可在同样法令24条文下被判刑。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罚款不少过所涉及款项的5倍、或一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辩方律师阿里夫丁今日基于被告将提出上诉,而向法庭申请暂缓令,以暂缓执行刑罚,并获得法庭法官阿祖拉批准。
法官也批准两名被告的保释金20万令吉,提高至50万令吉,并各以一名担保人,作为保外候审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