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5日讯)一名五金店业者在五角基摆放地砖,抵触地方法令遭居銮市议会开两张罚单,业者试图用1000令吉行贿,结果遭控上庭。
被告吴联川(译音,58岁)今早在妻子的陪同下抵达新山地庭面控,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被告摇头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是于2017年10月4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在居銮市议会向当局官员拉嘉阿布峇卡行贿1000令吉,以撤销被告的两张罚单。
居銮市议会是以被告在做生意时,在五角基摆放地砖,因而抵触居銮市议会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171 法令)和第82条文(干扰附近居民),而开出两张罚单。
被告的行贿行为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第17(b)条文,也可在24条文下宣判,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于贿赂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地庭法官嘉兰尼后指示,被告以1万8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阿尼斯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莫哈末法汉,案件订于下月26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