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4日讯) 11个月大女婴遭老翁性侵案,嫌犯今日于法庭俯首认罪,被判处12年监禁及打两鞭。
现年68岁的被告哈欣卡林,是在今早被警方押解至布城儿童性侵罪案法庭面审。
根据控状,被告是在今年8月20日的下午4时,在莎阿南的住家与11个月大的女婴发生性关系,并在未经同意下,将硬物放入受害者私处,以致后者私处出血红肿,更有一处2公分长及0.5公分深的伤口,需缝3针。被告举止抵触刑事法典第377CA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少于5年但不超过30年监禁,及鞭挞。
被告听闻罪状后表示明白,并向法官莫哈末卡米尔承认罪行,因此被判处12年监禁及打两鞭。
本案主控官为艾米沙兹万福检察司,至于被告则无代表律师。
这起案件是于本月21日下午6时15分在雪州莎阿南24区的一间组屋单位内发生。事发时,负责看顾女婴的保姆出外办事约30分钟,留下68岁的家翁与女婴在家,未料前者竟在期间兽性大发,对女婴干下恶行。
女婴母亲是将女婴带返家中照顾后,发现其排便出血,带其到医院检查后,才意外揭发嫌犯的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