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4日讯)为人师表却监守自盗!一名国小副校长于2013年涉嫌挪用贫穷学生援助基金共1万1550令吉及伪造家长签收表格,触犯刑事失信及伪造文件,被控48项控状。
被告莫哈末伦兹(46岁)是宜力一所国小的副校长,犯案期间负责学生事务,并于2013年,管理共34万9650令吉的贫穷学生援助基金,惟他却挪用应移交给24名学生的1万1550令吉。
被告周二上午被反贪污委员会官员带往怡保反贪法庭进行提控,法庭通译员耗时约40分钟读出涉及24宗案件的48项控状,惟被告对所有控状否认有罪,并要求审讯。
反贪法庭法庭英德拉内鲁批准被告以2万4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将此案择定10月4日过堂。
控状指被告于2013年7月至9月期间,作为负责管理34万9650令吉贫穷学生援助基金的学生事务副校长,却涉嫌挪用应交付给24名学生,总数达1万1550令吉的援助金。
被告同时也被控于同年同月期间,伪造24份学生家长援助金签收表格,目的是进行欺骗。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09(刑事失信)及第468(伪造文件)条文,一旦罪成,前者的刑罚将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另加罚款,而后者是监禁最高7年及罚款。
副检察司努鲁华希达建议被告以4万8000令吉保释,惟被告的代表律师凯鲁安努亚要求法庭减低保释金,即以每宗案件1000令吉,24宗案件就2万4000令吉来保释。
凯鲁安努亚表示,被告育有4名孩子,长子刚升大学,幼子只有16个月大,被告所面对24宗案件的48项控状,内容大同小异,控方开出的保释金确实太高。
他续说,被告是一名月薪5000令吉的副校长,同时是一名政府公务员,反贪会可以随时找到被告,而目前被告只能筹得2万5000令吉,因此要求法官降低保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