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0日讯)因不了解我国劳工法,野新信义玻璃厂为惩罚迟到员工,擅自列条规扣除15名迟到员工总值45令吉94仙的工资,孰料因此抵触法令,换来罚款7500令吉的代价!
信义玻璃厂委派人力资源经理代表工厂出庭面控,接传票者俯首认罪,被判罚款7500令吉。
信义玻璃厂共面对15项控状。控状指该公司于2018年1月7日至3月7日期间,不合理扣除15名本地员工,介于2令吉22仙至4令吉2仙的工资,抵触1955年劳工法令第91(c)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每项控状可被判高达1万令吉罚款。
来自劳工局的主控官祖哈米占指出,虽然该公司为跨国公司,但不能以不了解大马劳工法令为由作为推辞,希望法庭给予应得惩罚。
厂方代表律师杰斯博星表示,该公司自2016年在我国开始营业,拥有逾500名的员工,该公司扣薪是为了给予经常迟到的员工一个教训,避免影响公司运作,却不知已违法。
他说,该公司已知错,并将退还所扣除的工资,即45令吉94仙予受影响的员工,他恳请推事给予每项控状200令吉罚款。
推事莫哈末依兹万最终宣判接传票人每项控状被罚款500令吉,总计75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