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里10日讯)轰动全国的比尔加勇被枪杀案,第一被告莫哈末费德里被控谋杀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高庭法官拉威德兰是在控方律师提出确凿的证据与理由,作出上述裁决。
已故比尔加勇遇害前,是美里国会议员张有庆的特别助理兼公正党美里区部秘书,同时也是砂达雅人协会秘书。
现年31岁的男被告,之前是美里市一娱乐中心保安人员,他今日身穿长袖黑色夹克和牛仔裤站在被告栏处,表情冷漠的聆听高庭法官宣读判词,当时他神情淡定,双眼望向辩护律师团队。
他被控于2016年6月21日早上8时20分在杜当e-mart前红绿灯,开枪射杀43岁的比尔加勇,抵触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
法官在宣读长约20分钟的判词时表示,对于控方律师在审判期间所提交的所有证据表示满意。法官指出,特别是第25名证人刘李申所提供的证据,足以让被告入罪。
证人的供词指出,第一被告曾在2016年6月联系他,并要求他存放一把猎枪,而当他在被告车上见面时,对方展示了一张男性的照片,并告知照片中的“男人”就是他想要的,同时还陪同被告到巴甘区试射。
无法作出合理供词证人的供词说,试枪后被告还向他说出,将在隔天清晨5时向他拿枪,但却迟至早上6时才来,之后证人在早上约9时就听说美里发生枪击案。
当被告被叫进行自辩环节时,他对此案无法作出合理的的供词,因为证物枪套及面罩处验出的脱氧核糖核酸(DNA)与他吻合。
在13次的审讯过程中,共有28名控方证人包括刑事调查组高级调查官李志杰助理警监被传召上庭作证,审判时间分别在2017年3月7日至10日、2017年3月13日至17日、以及2017年3月28至31日。
男被告是在2018年5月21日被传召上庭进行自辩,其3名代表律师为蔡小炜、蓝比尔星及李晋安。
早前,第一被告是与另外3名被告即李章伦(37岁)、陈伟忠(50岁)及李志坚一同被控上法庭。其余3名被告是在2017年6月6日,因证据不足而遭无罪释放。
今午逾百名比尔加勇家属与支持者身穿印有已故比尔照片的黑色T恤聚集法庭,以示精神上的支持及誓向正义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