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5日讯)2年前因涉贪,面对18项控状的前马六甲公共工程局局长拿督卡立奥玛被判15个月监禁及3600万令吉罚款,被告要求上诉,获准暂缓刑法。
被告是于2016年9月和10月被控上庭。18项控状中,13项触犯刑事法典165(贿赂)条文,另5项则是触犯2001年反洗黑浅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b)条文,涉及数额达540万令吉4963。
卡立奥玛今早身穿西装,在代表律师拿督巴吉星陪同下抵达马六甲爱极乐法庭,全程表现冷静。
此案由阿冉及莫哈末凯鲁斯阿兹曼副检察司主控,法官为拿督莫哈末纳西尔。
莫哈末纳西尔在听取主控官意见和代表律师求情后,判每项罪状15个月监禁,刑期同时执行,从即日算起。同时,所有罪状罚款总额为36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