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5日讯)槟州义献基金再传贪污案,一名任职书记的男子涉嫌私吞原本作为缴付公司车交通罚款及购买铝制梯子的2592令吉,被控触犯刑事法典408条文(失信),被告否认罪名,案展6月26日过堂。
被告莫哈末纳斯罗(34岁)今日被控上北海法庭,他以尚有父母及妻儿要供养,再加上薪金在扣除所有定期开销后仅剩下900令吉为由,要求降低保释金。
法官妮占最终议决允准被告以6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被告今日面对两项控状,其一是于2015年4月22日至5月4日期间,在威中柏达镇义献基金办事处,身为书记被赋予1650令吉充作缴付该基金轿车的罚款,却擅自汇入自身的银行户头。
第二控状指被告于11月25日,被赋予942令吉购买铝制8格的双面梯子,却将款项擅自汇入自身户头。
以上两项控状皆触犯刑事法典408失信条文,若罪成可被判至少监禁2年及不超过20年、罚款及鞭笞。
反贪会副检查司法依斯建议1万令吉的保释金,而被告辩护律师菲查法兹琳代为求情时要求减少保释金,法官妮占允准被告以6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