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15日讯)涉嫌报假案指被抢劫的37岁《新海峡时报》华裔记者房吉顺(译音)今日被控上法庭。被告俯首认罪,被判罚款1200令吉。若被告没能力缴付罚款,就必须以监禁两个月替代。
据了解,来自彭亨的被告欠下多组大耳窿,经济陷入窘境,同时也不想被派来槟城采访大选,因此,他涉嫌多次报假案指被抢劫,籍此博取他人同情,给予他经济资助,以舒缓财务危机。
身穿白色上衣及黑色长裤的被告,今早8时30分由警员陪同上庭。
被告是4月28日被其报馆委派到槟州威省,以采访大选新闻。他于5月2日晚上8时40分,向警方投报,指他在北赖工业区被抢劫,随身携带的采访器材,包括电脑及相机等皆被抢走。
警方发现报案者口供出现种种疑点,最终检查闭路电视后,,发现其实被告所指的掠夺案并没发生。
此外,闭路电视也显示,被告当晚8时30分离开其办事地点时,身上并未有携带所谓被抢匪抢走的背包。
警方再度传召被告录口供时,被告承认报假案,过去也曾报案高达15次。
被告指因赌博欠下至少7组阿窿,也不想来槟城采访大选,因此报假案指被抢劫。
当时警方援引刑事法典182条文(蓄意提供虚假情报)调查此案,并扣留被告至5月12日,今日将他提控上庭。
在被告认罪后,其辨护律师k.古玛拉迪拉维安在庭上向推事黛安妮求情,指被告是一名记者,没有犯罪前科,是一名初犯者,而且是家中长子,家有两位将近70岁的双亲要供养。
同时,k.古玛拉迪拉维安说,此案并没有造成任何人受伤,希望庭主轻判。
主控官纳兹拉则说,被告让警方对不存在的案件展开调查,导致警方浪费人力资源,要求推事给予适当的判决。
推事较后在庭上宣判被告罚款1200令吉,如果没有能力缴付罚款就以两个月监禁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