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一名被控支持“伊斯兰国”(IS)恐怖组织的前动物园饲养员今日上诉失败,上诉庭决定维持10年监禁判决。
以拿督莫达鲁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驳回了32岁被告莫哈末沙鲁里占的上诉,因为被告的上诉没有法律依据。
2017年8月15日,吉隆坡高庭判决莫哈末沙鲁里占支持恐怖组织罪名成立,入狱10年,此外他也因藏有恐怖活动相关物件被判入狱3年,刑期从2016年7月19日,即被逮捕当天开始计算。
莫哈末沙鲁里占提出上诉,声称他并没有提供金钱援助、散播恐怖主义思想或出言支持,要求把10年刑期降低至6或7年。
“我参与该社交媒体群组只有3个月,我有很多面对相同控状(支持恐怖组织)的朋友,都只被判入狱6或7年。”莫达鲁丁指出, 在此罪名下罪成,最高可被判入狱30年,而被告的刑期仅是其中的1/3。“你的罪行是很严重的,不要玩火。”
收藏伊斯兰国物件
副检控官指出,高庭的判决是合理的,因为被告在该被名为“Gagak Hitam”的社交媒体群组中相当活跃,也曾经在群组内针对一起炸弹事故发表看法。莫哈末沙鲁里占面对2项控状,包括在2016年6月29日以网名“Sharul”在社交媒体群组中支持伊斯兰国恐怖组织,以及在2016年7月19日,收藏了伊斯兰国相关物件,即一张汽车贴纸、绑头布条和一面印有伊斯兰国恐怖组织标志的旗帜。
在第一项控状中,他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不超过30年,或罚款及充公所有与罪行相关的财物。
而在第二项控状中,他被控你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最多7年或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