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国家跳水队教练黄强涉嫌强奸女队员一案,地庭法官将在下周一(9日)裁决被告的表面罪名成立与否。
法庭原订在今日裁定,黄强所面对的强奸表面罪名是否成立,一旦表罪成立,被告就需即刻自辩,不过案件却临时展延至下周一才下判。
身穿黄色上衣的黄强今天依旧戴著帽子、墨镜和口罩现身,并频频以背包遮挡脸部,躲避媒体的闪光灯,直到走进庭内才“卸下武装”。
本案主控官是在上个月3月6日宣布结案,法官诺拉杜拉当时也逾令控辩双方在3月23日提呈书面陈词。
黄强被控于2017年9月26日约傍晚5时30分,在武吉加里尔水上运动中心涉嫌强奸受害者,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罪。
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