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1名印尼籍建筑工友因持有与恐怖主义有关物品,并企图策划袭击武吉安曼警察总部及警局,而在今日于法庭面控!
现年23岁的布迪欧诺是在今日被警方押往吉隆坡推事庭面控,面对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其表示明白。
根据首条控状,被告涉嫌在上月17日的中午3时30分,在位于旧巴生路一带的住家单位内持有与恐怖组织有关的物品,包括2支组织旗帜、一个手环、9把小刀及绘有组织符号的布条,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
在此条文下,被告可被判30年或终身监禁,或罚款,以及充公一切用于恐怖活动的财物。
根据第二条控状,被告涉嫌同地点的住家内,藏有与恐怖组织有关的物品,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文,若罪成可被判监最多7年或罚款,抑或被递夺该物品的所有权。
此案的推事为阿祖拉;主控官则为慕尼拉副检察司。
推事为阿祖拉在此后指案件的审理权限属于高等法庭,因此推事庭并无法录取任何有关被告的言论,而有关案件或将在此后被转交至隆市高庭,由专责“伊斯兰国”恐怖组织案件的特别法庭进行审理。
其亦在此后因安全为由禁止被告保释外出,并择定于3月14日过堂,以决定是否将被告转移至隆市高庭。
另外,被告亦因未持有合法入境准证,而抵触移民局法令第6(1)条文,在今日被判处4个月监禁及鞭挞一次,而被告俯首认罪,即日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