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 ) 各州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PERHILITAN)展开突击行动,逮捕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人士。该局总监拿督阿都卡迪指出,欲捕猎野生动物的国人受促应按照正规管道提出申请,否则将被对付,包括充公车辆及猎枪。
阿都卡迪今日发文告表示,彭亨野生动物及国家公园局于2月4日在彭亨加叻的甘榜加叻斯迪亚突击一家住宅,起获已被切成块的29只疑似山鸡,以及1只仍然幸存的疑似山鸡,逮捕两名印尼男女,他们在没有取得执照的情况下非法拥有野生动物。
“此案在《2010年野生动物保育法令》下展开调查,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文告也表示,森美兰州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2月5日在瓜拉庇劳的淡边迪奥路突击一户住宅,起获2只已死亡的疑似长尾猴,2只已死亡的疑似猿猴,以及2包疑似山猪肉。
“当局逮捕一名无照捕猎的印裔人士,并充公上述野生动物尸骸。该案在《2010年野生动物保育法令》下展开调查,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文告也指出,吉打州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在2月5日在本同的鲁博马坡,突击一户住宅,起获1只被囚禁的豹猫(又称石虎)。
“当局以未申请豢养豹猫的特别执照的罪名,逮捕一名巫裔男子及充公豹猫也被充公,以展开进一步调查。该案在《2010年野生动物保育法令》下展开调查,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野生动物及国家公园局在该文告中促请社会民众,以合法方式捕猎野生动物,并遵守当局法令。捕猎野生动物是被允许的,但必须向野生动物及国家公园局申请执照。当局将持续严厉对任何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者,包括充公车辆及猎枪。
当局也补充,当局希望人民能为野生动物及国家公园局提供情报,维护我国野生动物,民众可拨打热线电话(1-800-88-5151)提供情报,或是通过当局网站提出投诉(www.wildlife.gov.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