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日讯)潜入芙蓉沉香蜈蚣山天师宫行窃及纵火的印裔男子,今早被带上芙蓉地庭面对两项提控时,否认罪行,获准以8000令吉担保外出,案展3月13日再度过堂。
24岁印裔被告K.哥基仁首个控状被控于今年1月21日,凌晨5时潜入芙蓉沉香蜈蚣山天师宫行窃,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57条文(破门行窃)。
次项控状则被控于与上述同一日期、时间及地点,蓄意纵火烧毁芙蓉蜈蚣山天师宫,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36条文(蓄意纵火)。
被告今早被带上芙蓉地庭及推事庭面控时,在聆听翻译员念出控状后,皆否认罪行。
属于旅游景点,闻名各地及已拥有155年历史的沉香蜈蚣山天师宫,于1月21日发生火患后主殿被烧毁,而拥有百年历史价值的木质、木雕的神像一并毁于一旦。
嫌犯干案过程被安装于芙蓉沉香蜈蚣山天师宫的闭路电视摄录,理事会较后也向警方报案,并呈上闭路电视的片段。
接获投报的芙蓉警方也在24小时内,将24岁印裔嫌犯逮捕,并且起获一个不排除属于芙蓉沉香蜈蚣山天师宫的香油箱、破门时所使用的工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