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5日讯) 原本因涉及饿死柬埔寨女佣而被判死刑的一对华裔夫妇,今日在联邦法院逃过一死,刑罚被减轻至监禁10年。
这对华裔夫妇是48岁的苏秋忠(译音)和45岁的陈翠玲(译音),他们是大山脚一间五金店的老板。
他们在联邦法院成功逃过死劫,他们在刑事法典第304(b)条文下,即无意致死柬埔寨女佣梅思婵的罪名下,被判监禁10年。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劳勿斯为首的法院五司,今日批准这对华裔夫妇的上诉申请,推翻上诉庭宣判他们谋杀罪名成立并被判死刑的裁决,因法院认为上诉庭的裁决是不安全的作法。
敦劳勿斯指出,高庭宣判这对夫妇在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下疏忽致死女佣的罪成,也是不安全的作法。
不过,敦劳勿斯说,有足够的证据让这对华裔夫妇在刑事法典第304(b)条文下被定罪。
“我们考虑了此事的实情,以及真正发生了甚么事。这是一宗严重的案件,因此我们(法院五司)一致裁决,这对夫妇入狱10年。”
他说,刑期也一定要考虑到这对夫妇已被监禁了多久。
承审此案的另4位联邦法院法官包括丹斯里哈山拉、丹斯里查哈拉、丹斯里陈国华及拿督阿里扎顿。
陈翠玲和苏秋忠今日身穿红白色的囚衣前来法院,他们在闻判时表现得很震惊,在休庭后,陈翠玲激动地抱著母亲和家人哭泣。
2013年,高庭判这对夫妇在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下疏忽致死女佣的罪成,因此判他们入狱24年。
不过,上诉庭在2015年推翻了高庭的判决,裁决这对夫妇谋杀罪名成立,宣判他们死刑。
岂料,这对夫妇今日在联邦法院上诉得直,逃过一死,而且刑罚被减轻至监禁10年。
这对夫妇的代表律师拿督K.库玛仁德兰在庭外指出,其当事人已被监禁大约3年,因此扣除行为良好的1/3刑期,其当事人约只需坐牢4年半。
24岁的柬埔寨女佣梅思婵疑被雇主夫妇虐待而挨饿,导致“胃溃疡穿孔而引发急性腹膜炎”而死。死者在死时体重只有26公斤,身上有29处新旧伤痕。